证券代码:000916股票简称:华北高速编号:2012-01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5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10:00 时
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 14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董事李绪明
先生、徐术通先生,独立董事王水先生、陈尚和先生、刘克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郑海军董事长、彭顺义董事,秦伟独立董事、李华
杰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 3 名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
董事 14 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 14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海军先生主持,经审议并投票表决,会议审议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参股的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在路产经
营方面有着长期、丰富的管理经验,本次收购的长湘高速和醴茶高速地处湖南省
经济发展较发达地区,建成通车后应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如本次收购得以实施,
现代投资将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从而有效地提高其经营效率及
运营能力,其核心竞争力得以提升,进而实现股东权益增值。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现代投资董事会提交现代投资股东大会所需审议的全部
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参会、表决等相关事项。
(详情请参见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
公告)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天津实施环东干道七项目因跨越京津塘高速公路涉及主线局部拓宽
工程的议案;
环东干道七项目是天津临空产业区总体规划中的控制性规划部分。建成后将
打通东丽湖、空港经济区以及军粮城新市镇的交通联络,故称为天津东部城区的
黄金大道。
环东干道七在京津塘高速公路 K122+912 上跨(中间设墩)主线,跨线桥位
西距京津塘高速公路空港经济区联络线跨线桥加宽段(K121+885)1027 米,东
距京津塘高速公路东金路跨线桥加宽段(K124+100)1188 米,合计 2215 米,同
时需将 K124+100~K124+313 计 213 米由六车道改建为八车道,拓宽改建路段长
度达 2428 米(八车道)。公司凭借这次跨线桥施工,实施桥区路段主线局部加宽,
将会把上述加宽段落连通一体(K119+335~K124+600),形成长度达 5.3 公里的
双向八车道加宽路段。
此次主线局部拓宽,符合京津塘全线拓宽整体规划的要求,随环东干道七项
目一并实施,节约了征地拆迁费用,降低了工程造价。拓宽完成后,能够缓解局
部交通压力,改善局部道路行驶条件,降低由于大型货车道路占有率对小型客车
频繁超车变线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提高“三个”服务水平。
相关单位已对本次主线局部拓宽工程所涉及的工程费用进行了估算,预计费
用总额约为10,208万元。
会议以12票通过,2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董事徐术通先生、彭顺义先生认为该提案资料中对投资价值分析不够充分,
无法据此资料进行表决。
三、审议公司修订《华北高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和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幕
消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1]209 号)的要求,公司修
订了《华北高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华北高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在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仅限于银行发行的中短期、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
(二)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且获得稳定的回
报。公司将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在签署对外委托投资合同后持续披露交易进展情况。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仅限于银行发行的中短期、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可
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
开展委托理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
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且获得稳定的回报,本次委
托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委
托理财事项。
五、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洋浦华宇路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营业范围的
议案。
华北高速控股子公司洋浦华宇路桥科技有限公司近期积极开拓新业务,考虑
到未来公司业务拓展和业务合作的需求,将增加如下经营范围:建筑防水材料、
水泥制品、劳务服务、货物运输、租赁业、计算机网络工程、商务信息咨询。
洋浦华宇路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路面热再生技术的开发研究与
应用;路桥养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设施维护;路面新技术新材料设备开发、生
产与销售;路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进口、销售及租赁;科技咨询、服务及中介
服务;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劳务服务、货物运输、租赁业、计算机网络工
程、商务信息咨询。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二年一月十三日